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孔祥惠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朔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00年至2021年,被告人孔祥惠利用担任山西三元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总经理,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有限公司长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晋能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等职务上的便利,在业务承揽、款项结算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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