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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浦县人民检察院 多措并举推动“十一号检察建议” 落实落细
时间:2024-07-1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优化孤寡老人服务,推动实现全体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为推动强化养老机构安全监管、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洛浦县人民检察院能动履职,以贯彻落实“十一号检察建议”为突破口,将检察为民情怀细化为检察民生实事。

一是传达建议内容,强化监管职责。洛浦县人民检察院以“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为契机,及时组织干警传达学习最高检“十一号检察建议”,就制发背景、建议内容和重要意义进行了详细学习,并结合最高检发布的典型案例分析了养老机构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以及制度缺陷,引导干警准确把握其精神实质,加强对打击侵犯养老机构被看护人人身权利等犯罪的钻研力度、提升对养老机构不规范经营的监督力度,确保在办理此类刑事、公益诉讼案件中能够突出重点,依法惩治犯罪,提升质效,进一步增强抓好贯彻落实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

二是紧盯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为深入了解养老机构安全监管、建设情况以及人员配置情况等,洛浦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联合洛浦县民政局依照《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等规定,深入县域内7家养老机构实地走访查看,与经营者、工作人员面对面了解养老机构运营情况以及安全措施落实情况,排查老人的日常生活环境、食品安全、消防设施配备、护工服务等情况,同时查询从业人员招录、健康安全管理档案、活动室等重要点位监控设施,并主动走进生活区与老年人近距离交谈,询问老人需求、了解生活情况。就发现的隐患问题及时向民政部门、养老机构进行反馈,提出整改意见,助力养老机构健康发展。

三是落实普法责任,提升法律意识。为进一步增强养老从业人员法律意识和住养人员保护意识,检察干警在排查县域所有养老机构隐患的同时,同步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向老年人发放养老诈骗宣传手册、开展以案释法,不断提高老年人自我保护意识,此外,还结合“十一号检察建议”相关典型案例,向养老机构负责人以及工作人员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分析案例发生的原因、结果及吸取的教训,促使工作人员严格规范从业,确保养老机构规范经营。

下一步,洛浦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落实“十一号检察建议”,结合“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主动立足老年人群体的现实需求,找准检察监督的着力点,建立健全养老机构安全监管长效机制,提升养老机构服务质量,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营造尊老、敬老、爱老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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